【25】
此言一出,慕容青云和泰王及冯贤似乎都大喜过望,三人皆长舒一气。
按照原本计划,晋王已打算放弃此次兵符之争。
而那赛马会的赏赐,晋王只向皇帝索要了一个恩典。
这个恩典,无关权利。
他对皇帝说,想在母妃的家乡仪陇县,设一衣冠冢,以供仪陇的周氏族人祭拜,仅此而已。
周毓妃曾是废妃,皇帝虽将其葬入妃陵,却也下令,不准后人祭拜,因此这些年,周毓妃陵前并未有香火祭祀,连守陵人也没一个,甚是冷清。
晋王提这恩典之际,皇帝虽有些不悦,三思后,却也还是准许了晋王此求。
那恩典得准之日的当夜,皇帝便派了御前总管高海亲自传了晋王一道口谕。那道口谕,让晋王与皇帝同膳。
当夜,晋王自然去了。
这是皇帝生平第一次与这个从不重视的儿子同食。
虽二人并不同桌,但晋王知晓,皇帝待他,已不似往日冷淡,至于原因,他暂不得而知。
又或许,皇帝真的开始在意他这个儿子,又或许,这只是一种试探,试探他是否真有夺嫡野心,或者说,还有别的什么。譬如,故意予他重视,引其他皇子嫉妒,那么,他将成为众矢之的。
他不是太子,没有皇帝给的足够的保护,若他成为众矢之的,想除去他的人,很多,能够除掉他的方法,更多。
思及此,裴照郢不禁咬牙,眸色更冷。
父皇待他,从不重视,他自然知晓,这其中原因,无外乎,他的母妃周月容被奸人陷害与人有染。
君王多疑,疑心他不是皇家血脉,自然也就冷落了他。
但实则,父皇喜不喜欢他,这些于他并不很重要,他只知晓,在这深宫,最重要的,是活下去,只有活着,一切才有回旋余地,除此一件以外的任何事,不重要。
他生平记忆是从冷宫开始。
母妃诞下他后不久本要封贵妃,可一朝行将踏错,被人捏住把柄,她性子刚烈,连在君王面前,也从不肯服软低头,帝王薄情,她终是被打入冷宫。
自此,他成了废妃之子,又血脉存疑,人人都可欺他辱他,最落魄时,一条狗都比他高贵,没有谁会对他好,谁也不会。
那一年,郢都的冬日好冷,鹅毛大雪连下了半月,雪满庭院,一天清早,一个穿红着绿的小女孩儿误闯了冷宫,见他身上单薄,竟就脱了自己的大氅要给他穿。
那时的上官云璇不过才八岁,他长她六岁,身量已是极高,她的衣服,他自然穿不下。
这丫头很是古灵精怪,每日清早跑来他冷宫门首处观望,却从不肯走进冷宫一步,她也不爱与他说话,只抱着一只汤婆子立在门首,看着他许久,仍是不与他说话,待那些宫人来冷宫察看之际,她便自兜里,取了那用油纸包着的热包子,或是热饭热菜扔到他脚边。
是,她不是递给他,而是扔给他,像扔给一只狗。
她似乎嫌弃他脏,不肯靠近他半分。
他走向她,她会惊恐地后退,他不再靠近,她鄙夷般一笑,似乎,她清楚,他不敢伤害她半分。
后来,她弄来的饭食,要放冷,才扔与他。
若换做旁人,是绝不肯接受如此嗟来之食的,但他一个冷宫里长大有名无实的落魄皇子,没资格挑肥拣瘦。
他只要活下去,并不在意这丫头带着几分羞辱之意的施舍。
如此送他嗟来之食,那丫头延续了一段时日,记不清是几个月,还是小半年,似乎,他已习惯了她的施舍,他每日清早等在冷宫门首,甚至,他连她来时的步调都记得。
只是那一日,她终究是没来。后来的日子,她再没出现过。
冷宫里一个曾服侍过他母妃的老嬷嬷是唯一待他还算好的人,嬷嬷似乎猜到了他的心思,不忍他继续等一个再不会来的人,便与他说了实话。
从嬷嬷口中他得知,那姑娘是太师府上收养的养女上官云璇,这些日子入宫,是来给昭阳公主做伴读侍女的。
可惜,此女身子不好,三天两头犯病,皇帝怕公主被此女身上病气传染,便让其回家,另外选了一个女孩儿入宫做公主伴读。
那个代替上官云璇入宫的女孩儿,便是上官云碧。
***
收到齐王密令之际,许蔚兮正准备与昭阳公主同行围猎。
此次诸王围猎划分了十块区域,为以示公允以及保护诸王安全,旁人不得入,但这十块区域外的围场是可去的,为此昭阳公主便邀她同去,说要教她如何猎兔儿。
齐王传信方式千奇百怪,有时候她不得不怀疑,齐王有病。
一般情况,齐王会让宫人给她送信,这些密信会藏在各色食盒里的糕点内馅儿中,但今日,齐王却没有采用此类方式传信与她,他居然,派了他的宠妾芸娘来与她接头。
芸娘今日穿一身胡服,与同昭阳公主那身宝蓝色的一样,二人出双入对,只看背影,她有时候会认错。
芸娘似乎与从前不同了。
昭阳公主设置好捕兽夹后,忽然捂着肚子道:“不好了璇姐姐!我吃坏肚子了!我去解决一下!你们看好这里,别让兔子跑了!今晚我还得烤兔肉吃呢!”
芸娘道:“公主快去吧,这里我们看着呢,芸娘爹爹是猎户出身,这些看家本领芸娘会的。”
昭阳公主被几个护卫的御林军和宫女太监簇拥着放心离去。
许蔚兮坐在一草丛上,她百无聊赖,正想着芸娘怎么也来了,上回,她不是被齐王送回齐王府了吗?
她正思忖这些,那芸娘却忽而自她背后点了她穴道,她这是生平第一次被人点穴道,发现自己真动弹不了后,她竟然有些好奇,并不害怕。
“芸娘,你做什么?”
芸娘凑近她耳畔,笑了声,音调有几分寒意。
“不做什么,只不过是齐王吩咐我如此,你莫怪我。”
“齐王他有什么任务给我?”
“别着急,一会儿你便知晓了。”
芸娘猛然抬手一劈,许蔚兮一疼,眼前一黑,晕了过去。
再醒来,已是黄昏了。她发觉自己身处林地。
这郢都有北山、后山、南苑、西郊四处皇家围场,南苑多湖泊,西郊多是草地,只北山和后山两处围场林木森森,且有老虎和棕熊等猛兽出没。
她现在身处林地,那么应该是在北山或者后山的围场,可是,北山和后山围场于此次诸王围猎极为重要,已被划为不得擅入的区域,她如今却是被芸娘弄到了禁区,岂不是凶多吉少了?
裴熵郢他到底想做什么?
夜里有些冷,她身上的纱裳薄衣不足以御寒,很冷,她便不断摸着双臂以取暖。
一轮圆月初升了,看星子的位置,该是戌时左右。
为了安全起见,戌时,诸王应该都已退出围场了……她在这里,岂不是叫天天不灵?
死齐王!
她正暗骂齐王,不期然,那林木幽黑深处却诡异传出几声啼鸣,像是狼叫,她等了会儿,那狼叫声越来越近了,隐约的,还能闻见一丝血腥味。
她心道不好,忙起身寻找出路,但她没来过这林地,根本不清楚哪里是出路。
她步子极乱极快,匆忙间,不甚被林间藤蔓绊倒,摔出去的时候,不知压到了什么,指尖黏糊糊的。
她将指尖放到鼻头嗅了嗅,差点呕出来,再睁眼一看那地上一滩黑乎乎的什么,险些叫出声来。
那地上竟横躺着一个人,或者说,是死人,还是睁着眼睛的死人,那人眼球是凸出的,两只手僵硬地张开,脖子上一道极深的伤口,这人穿着御林军的盔甲,身边一把弯刀,血似乎已经流干。
此情此景,谁都害怕的,她自然已吓得半死,挣扎着爬起来,腿上却已没了力气,只茫然奔逃,不知被藤蔓或是别的什么绊倒了几次。
又一次跌跌撞撞摔出去之际,腰上竟多了一只手揽着她,她吓得叫出声,那人捂住她的嘴,咬着牙低沉警告似的语气:“别出声,是末将。”
“慕……慕容都统?!”
慕容青云松开捂着她口鼻的手,抬起那只刚捂过她口鼻的手,自身后抽了支羽箭,正拉弓要射向某处,她忙抓上他的一只手臂急道:“慕容大人!方才我在那边林子里撞见一个死去的御林卫!你没看见吗?那人被抹了脖子死状极惨!不知是谁下如此狠手!”
慕容青云却冷然看了她一回,嗓音极沉道:“是末将下的狠手。”
“……啊?”
许蔚兮先是没反应过来,待她明了他的意思,不禁寒毛直竖。
寂静处,只听得林间一丝稀疏动静,慕容青云将箭搭在弓弦上,嗖一下往她身后射出,她一愣,回头,只见那林地上卧着一只灰色的狼。
她还在呆着,慕容青云已几步走向她,二话不说将她拉至身后,因为,林子里,一下子多出来十来只野狼!
三下五除二,慕容青云似杀鸡一般不费力就将这些野狼解决掉,那些野狼都是被抹了脖子死的。
“不知你为何在此处?”慕容青云冷静地擦拭着刀上的血,一面看向她,“此地乃是围猎禁区,并且,这里是太子抽中的地盘。”
许蔚兮已从昭阳公主那里知悉了本次围猎赛的规则,各人只能在各人抽中的区域围猎,若去了别个的地盘,成绩无效。
慕容青云见她不语只盯着他的刀看,他便收了刀,将那擦过血的帕子随手一扔。
“你为何杀了那个御林卫?”她还是问了。
慕容青云依旧冷静:“那人并非御林卫,是乔装来此行刺的刺客,末将并非草菅人命,不过职责所在。”
“行刺太子的吗?”
“应是。只是还不知背后是何人指使。”慕容青云一顿,看向她,“这里很危险,姑娘,末将送你回去。还未得知,姑娘如何到了此地?”
“我说我被人劈晕了,然后就莫名其妙到了这里,大人,你信吗?”
慕容青云稍微一讶,却对她点了头:“我信。”
***
齐王帐内灯火通明。
猎物堆了满地,都是些兔、狼、狐狸、鹿一类的,并没什么猛兽。
座中,齐王手中捻着一串翡翠珠串紧锁了眉头。
帐外有谁进来,他回眸一望,见是芸娘,脸色并不大好。
芸娘一身胡服,入了帐后,她捂着心口,朝齐王单膝跪下禀道:“殿下,事已办妥,人已送去太子那里。”
“起来吧。”
说罢,齐王随手扔了颗丸药至芸娘脚畔。
芸娘立马拾起并吞了下去,她心口处的疼痛稍微好转了些。
帐外又进来一人,芸娘稍微一诧,来人是小楚子。
这小楚子是御前总管高海的徒弟,也是其养子,按理来说,应该是跟高海一条心的,高海是皇帝心腹,那么,小楚子这是和高海之间有了二心了?
小楚子进来后并不跪,只略微朝齐王弯了弯腰,笑意盈盈的。
他嗓子并不尖锐,不似平常太监那般做派,虽生得秀气,眉宇间却带几分狠辣。
齐王负手而立:“如何了。”
小楚子道:“回王爷,太子那里出现了刺客。”
“有意思。太子这是沉不住气了,他想嫁祸给本王,还是晋王?”
“暂未可知。不过那刺客是慕容青云做掉的,没留下话,该是太子的死士。还有一件,上官云璇虽是顺利被芸姬送入了太子的围场,但晋王并未现身,芸姬已是派人向晋王透露了上官云璇有难的消息,但晋王似乎按兵不动。”
芸娘问:“殿下让此女去太子那里,可是想引晋王现身太子处,好让晋王失去争夺兵符的资格?”
齐王却冷笑道:“此只是其一。那次这二人吴水之畔相会,绝非什么都没发生,本王早已对此女有了疑心,她怕是想从本王这里逃离,转向晋王的怀抱。很好,本王给她下的毒,还是太轻了。”